税筹企业应该关注的几点
2023-12-22 17:50:50
- 比较关注的税和筹的问题,也是企业主、财务们应该关注的几个点
- 一、增值税
- 1、优惠政策
- (1)农业类:农产品自产自销免征增值税;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;农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;
- (2)资源类产品优惠政策
- (3)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
- (4)特殊行业免征退税优惠
- (5)地方性税收优惠:财政补贴、扶持金等,常见地方招商引资政策
- 2、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决定因素
- (1)规模:年销售额超过500万,直接选择一般纳税人;
- 月销售额小于10万,建议小规模,普票,免税;年销售额大于10万,小于500万,建议小规模,增值税1%
- (2)客户:甲方接受3%或1%专票,建议小规模;如果不接受,选择一般纳税人
- (3)行业:轻资产行业,13%税率行业,一般增值税税负高,尽量选择小规模,例如:设备租赁企业一般会用一个一般纳税人搭配几个小规模纳税人
- (4)抵扣:进项发票专票比例高,抵扣充分,一般这类企业增值税税负会低于3%,一定要选择一般纳税人
- 二、企业所得税
- 1、行业政策: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;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%;认定高新企业还有会部分现金奖励;
- 2、国家性政策:西部大开发政策所得税15%;一带一路相关优惠政策;
- 3、地方性政策:财政补贴、扶持金等,常见地方招商引资政策
- 4、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:
- a、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已废止:财税〔2018〕77号)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财税〔2019〕13号)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9〕13号)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(2022年12月31日截止)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,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,均可享受。(2022年12月31日截止)
- b、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(2024年12月31日截止)
- 三、个人所得税
- 1、劳务报酬工资化:条件允许下,尽量签订雇佣合同
- 2、劳务报酬经营化:临时工、外聘、返聘、顾问、季节性用工、小时工等不允许签订雇佣合同的,尽量采用服务外包方式,例如:灵活用工等方式
- 3、一次性年终奖合理使用,有效控制单独计税税率,节约个税
- 4、经营所得税优惠
- a、个人独资企业尽量选择定率征收,避免查账征收
- b、个体工商户开票小于120万,可享受双免政策;大于120万,小于500万,尽量选择定率征收,避免查账征收
- c、合伙企业大多属于持股平台为投资回报收益所得,不允许再核定征收,尽量选择地方区域政策,例如财政补贴、扶持金等;附带经营所得,也必须为查账征收,亦可选择地方区域政策。
- 温馨提示:
- 1、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,节税的前提是合法合规
- 2、税筹方案的规划在前,业务发生在后,不要颠倒,容易违规
- 3、税筹可以在真实业务基础上进行流程梳理和再造,但不能是认为编造